- 绩效考评
- 督查激励
- 部门绩效画像
2020年浙江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考评内容,设置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政府公信力和满意度评价5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部分二级指标视情设若干三级指标,形成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每个具体指标明确考评牵头责任单位,分别赋予相应分值,各考评分值总计为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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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业绩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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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质量
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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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率
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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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
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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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32分
部门重点工作(80分)
专项重点工作(20分)
创新创优(10分)
数字化转型(8分)
标准化建设(5分)
督查效能(8分)
财政绩效(5分)
政务信息(5分)
公文运转(4分)
依法行政(7分)
政务公开(8分)
建议提案办理(5分)
廉政建设(5分)
省政府领导评价(10分)
“四办一院”评价(4分)
省政府部门互评(4分)
市县政府评价(4分)
社会公众评价(10分)
2020年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结果
编号 | 单位 | 部门类别 | 等级 |
督查激励结果
- 2021年
- 2020年
被督查激励地方 | 督查激励事项 | 激励支持措施 |
浙江省 | 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 | 2018年支持上述省(市)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组织实施) |
浙江省 | 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 2018年对上述省(市)、计划单列市推荐的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州)、县(市、区),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州)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部组织实施) |
浙江省 | 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任务完成较好 | 2018年对上述省(市)在安排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
浙江省 | 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 2018年对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在原有投资分配基础上增加5%的奖励;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成效明显的省(市),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时,通过工作绩效因素(占10%的权重)予以资金倾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组织实施) |
杭州市 | 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创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发展数字经济及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等相关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宁波市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 | 2018年对上述市(地)、县(市、区)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 |
湖州市 | 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 |
金华市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州、盟)、县(市、区)等,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组织实施) |
舟山市 | 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 | 从2018年起两年之内,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江北区、嘉善县、舟山市定海区(市、区) |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 | 2018年对上述市(盟)、县(市、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奖励指标在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支持申报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大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将有关成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会场中予以重点展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温州市洞头区 |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 | 2018年对上述市、县(市、区、旗)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项目奖励800万元;对上述市、县(市、区、旗)在2019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德清县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州、盟)、县(市、区)等,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组织实施) |
部门职责
(一)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航空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机场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承担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
(四)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和民航机场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港政、航政、运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船舶、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工作;指导港口引航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省内民航机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省内民航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
(七)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和民航机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指导公路通行费、水路交通规费的稽征,负责省内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相关专项补助资金和公路通行费、水路交通规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开展我省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绩效考评情况
- 2020
部门绩效考评等级
优秀
(A类)部门绩效考评排名
9
行政业绩考评(A类)
行政业绩考评等级
A+
行政质量考评
行政质量考评等级
A+
行政效率考评
行政效率考评等级
A
政府公信力考评
政府公信力考评等级
B+
满意度考评
满意度考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