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绩效考评
- 督查激励
- 部门绩效画像
2020年浙江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考评内容,设置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政府公信力和满意度评价5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部分二级指标视情设若干三级指标,形成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每个具体指标明确考评牵头责任单位,分别赋予相应分值,各考评分值总计为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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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业绩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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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质量
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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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率
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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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
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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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32分
部门重点工作(80分)
专项重点工作(20分)
创新创优(10分)
数字化转型(8分)
标准化建设(5分)
督查效能(8分)
财政绩效(5分)
政务信息(5分)
公文运转(4分)
依法行政(7分)
政务公开(8分)
建议提案办理(5分)
廉政建设(5分)
省政府领导评价(10分)
“四办一院”评价(4分)
省政府部门互评(4分)
市县政府评价(4分)
社会公众评价(10分)
2020年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结果
编号 | 单位 | 部门类别 | 等级 |
督查激励结果
- 2021年
- 2020年
被督查激励地方 | 督查激励事项 | 激励支持措施 |
浙江省 | 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 | 2018年支持上述省(市)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组织实施) |
浙江省 | 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 2018年对上述省(市)、计划单列市推荐的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州)、县(市、区),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州)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部组织实施) |
浙江省 | 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任务完成较好 | 2018年对上述省(市)在安排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
浙江省 | 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 2018年对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在原有投资分配基础上增加5%的奖励;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成效明显的省(市),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时,通过工作绩效因素(占10%的权重)予以资金倾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组织实施) |
杭州市 | 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创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发展数字经济及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等相关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宁波市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 | 2018年对上述市(地)、县(市、区)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 |
湖州市 | 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 |
金华市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州、盟)、县(市、区)等,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组织实施) |
舟山市 | 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 | 从2018年起两年之内,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江北区、嘉善县、舟山市定海区(市、区) |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 | 2018年对上述市(盟)、县(市、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奖励指标在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支持申报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大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将有关成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会场中予以重点展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温州市洞头区 |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 | 2018年对上述市、县(市、区、旗)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项目奖励800万元;对上述市、县(市、区、旗)在2019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
德清县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 2018年对上述市(州、盟)、县(市、区)等,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组织实施) |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有关民族宗教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
(六)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九)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一)指导各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二)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十三)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四)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友好活动并办理有关事宜。
(十五)承办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传统五大宗教以外的外来宗教、新兴宗教的管理事务,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十七)指导各地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绩效考评情况
- 2020
部门绩效考评等级
良好
(B类)部门绩效考评排名
38
行政业绩考评(A类)
行政业绩考评等级
B
行政质量考评
行政质量考评等级
B
行政效率考评
行政效率考评等级
B
政府公信力考评
政府公信力考评等级
B
满意度考评
满意度考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