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启用全国首个“互联网市场监管”在线高效执法办案平台

    • 部门改革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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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
  • 项目概述: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侵权售假、消费欺诈等网络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互联网市场监管”实现了从举报、立案到处罚、缴款、公示等环节的全流程在线办理,是对传统的监管执法模式的有益补充。
  • 实施时间: 2017年07月01日——2018年10月31日

项目背景

   一、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使命担当。

  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列为“一号工程”,省委深改组也将“深入推进网络经济监管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网络的发展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唯有用创新的理念不断探索网络执法办案新模式和新机制,用切实有效的行动响应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为浙江网络经济持续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

二、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求。

  近年来,以电子商务、大数据为代表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浙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浙江拥有淘宝、网易等众多知名网购平台,网络零售额占全国70%以上,淘宝村数量全国第一,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对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尤显重要。

三、解决网络执法难点的现实需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侵权售假、消费欺诈等网络违法行为不断增多,消费投诉呈几何倍数增长,2017年我省受理网络消费举报投诉已突破20万件。而网络的跨区域、虚拟性,违法行为踪迹难循、证据易灭失等客观因素,造成涉网违法案件发现难、落地案、执行难,传统的监管执法模式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实施情况

  平台建设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大力支持。今年6月初,国家总局批复同意浙江率先在全国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开展互联网执法办案试点。王文序副省长和总局甘霖副局长多次听取建设情况汇报并给予了特别指导。8月,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平台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10月19日平台正式上线启用。在平台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举全局之力,形成系统合力。组成省局、杭州市局、余杭区局三级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充分调研,逐步健全完善。学习杭州互联网法院等单位先进经验,从关键节点入手,从高起点把控,实现与投诉举报、信用公示、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发挥了行政资源最大功效。三是破立结合、推进建章立制。积极探索涉网案件办理规律,形成适应网络办案特点的系列办案规程、管辖指引等程序、制度规定,推进试点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四是成效显著、获得广泛认可。试点单位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仅2个月就累计处理案源2288件,立案查处510件,是该局去年全年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数的1.55倍,对轻微违法行为创新实施行政告诫和责令整改。该平台以其高效、便民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可。

主要创新点

一、实现跨时空、全流程网上执法办案。

实现了从举报、立案到处罚、缴款、公示等环节的全流程在线办理,通过在线问卷、远程交互、电子存固证等手段,让当事人“零在途时间”“零差旅支出”完成案件调查处理。

二、实现网络智能化执法办案。

  运用机器学习等现代技术,实现了案源智能分拣,违法科学预警,交易数据一键引入,权利事项、自由裁量智能推送,文书自动生成,提升了执法效率,保护了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创新突破网络执法管辖。

  实现网络投诉举报的“一站受理、一体处置”,突破性解决传统属地管辖模式造成的网络投诉举报“来回转、互相推”、群众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弊端。

四、创新网络执法政企协作机制。

  通过与阿里平台政企协作,借助平台大数据、智能分析优势,发挥平台实名认证和数据资源等“以网管网”功能,实时获取违法主体交易数据等电子证据,形成执法震慑和平台规则约束的同步叠加,有效压缩违法空间。

五、提升网络执法办案成效。

  平台解决了违法主体锁定、违法证据获取、违法行为确认等执法难题,提升了网络案件成案率和执法效率,案件数量成倍上升;对成交量极少、主动消除或减轻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行政告诫和责令整改,有效优化小微企业网络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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