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督查 | > 政府工作报告 | >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责任分解 | > 2018 |
袁家军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年底前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其中80%以上的事项开通网上办理,5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推动更多政府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数据管理中心,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更多行政执法机构合署办公、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建设厅、省法制办,省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3.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加强对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保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总体稳定。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地税局
4.完善4种主要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省对县(市、区)财政收费制度,每吨提高至4000元。完善生态功能区县市环境年金制度,稳步提高奖励幅度。探索建立省内流域生态奖优惩劣的保护补偿机制,启动实施以单位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交易制度和奖惩政策。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
冯飞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快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由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相关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代跑、环评能评安评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年底前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法制办,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扎实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和“16+1”经贸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加快建设“一带一路”捷克站和迪拜站。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义乌市政府
3.办好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
责任单位: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侨办、团省委,湖州市、德清县政府
4.实施投资新政,全面推进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力争有一大批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产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开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各市、县(市、区)政府
5.高水平编制“多规合一”大湾区规划,开工建设杭州西站,加快规划宁波西站,推动杭州宁波一体化发展和重大生产力优化布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港委、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省海港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6.抓好大花园建设,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积极打造浙东唐诗之路和钱塘江唐诗之路,加快建设钱江源、天目山、四明山等浙江名山“十大公园”。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相关设区市政府
7.高水平构筑大通道,继续抓好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嘉兴科技城建设,联动推进世界级港口集群打造、“义新欧”班列常态化市场化运行和金甬铁路建设,加快沿海产业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海港委、省海港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8.编制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建设规划,发挥四大都市区在统筹城乡、统筹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平台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推进都市区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设区市政府
9.启动实施百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10.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业亩均税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适当减少新增工业用地指标。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经信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11.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以人才、产业、技术、教育、基础设施等领域为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争取布局一批重大军民融合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省海港委、省国动委综合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2.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综合办、省国防教育办
13.加快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相关设区市政府
14.扎实抓好治危拆违、除险安居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12、2万户,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1000处以上,完成重大隐患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400个以上,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朱从玖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认真落实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自主权,积极推进油品全产业链建设。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自贸办),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舟山市政府(浙江自贸区管委会)
2.争创自由贸易港。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法制办、省海港委、省边防总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浙江海事局,宁波市、舟山市政府
3.启动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区”整合。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海港委、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
4.深入推进优进优出战略,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贸促会、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
5.继续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世界油商大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重大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外侨办、省供销社、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杭州市、宁波市、舟山市政府
6.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加强不良资产处置和“两链”风险化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力争年底不良贷款率下降到1、5%左右。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
7.加快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启动新兴金融中心建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杭州市政府
王双全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百姓安宁。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高兴夫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扩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加快推行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各地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
2.全力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团省委、省通信管理局,嘉兴市、桐乡市政府
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八大万亿产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6000家,“品字标”企业达到50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4.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力度。新增500个“浙江制造”标准,启动10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标准化+”“机器人+”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5.新增200个小微企业园区。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
6.加大绍兴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力度。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绍兴市政府
7.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治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小散”企业,处置200家“僵尸企业”,淘汰100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0000家“脏乱差”小作坊小企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金融办
8.加大实体经济降成本力度,进一步削减涉企涉民办事费用,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物流、融资成本,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500亿元。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物价局、省能源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省电力公司
9.启动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加快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建设。启动浙西南景区化高速公路规划。着力打造现代化通景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综交办)、省交通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10.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6000公里,建设服务站、港湾式停靠站3000个。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11.大力发展丝绸、茶叶、青瓷等历史经典产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
12.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构建重点风险隐患防控清单管理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继续大幅下降。
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成岳冲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支持浙江大学等加快“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建设西湖大学,实施重点高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杭州市政府
2.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十百千”工程建设。建成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4.加快建设农村文化礼堂,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
5.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大力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文物局,杭州市、宁波市政府
6.加快建设之江文化中心,积极打造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杭州市政府
7.实施消除大班额三年专项行动和班额控制专项行动,稳妥实施中考改革,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扩大中高职一体化规模,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推进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8.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建设高校和优势特色学科发展。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
9.启动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支持庆元开展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板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丽水市、庆元县政府
10.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医院、中医、医生“六医”统筹,加快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体系,对全省0—3岁儿童开展早期识别发育风险和发育异常筛查。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残联
11.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办好省第十六届运动会。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湖州市政府
王文序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制定出台加快之江实验室建设政策意见,积极推进之江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建设若干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重大科学装置。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杭州市政府
2.加快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
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科技厅,省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3.全面实施人才新政,积极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力争引进100个“国千”“省千”创业创新团队。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
4.加快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认真做好创业服务工作,改革就业培训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和3、5%以内。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残联、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5.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力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6.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制度。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7.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团省委
8.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发展残疾人事业。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9.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和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浙江保监局
彭佳学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巩固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成果,努力解决因病致贫问题。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力争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残联
2.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建好一批粮食高产示范区,新增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打造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培育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
3.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梯次推进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新增2000个以上A级景区村庄。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
4.统筹推进乡村治理,打造2000个“三治”结合的善治示范村。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消除10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6.完善河长制,实施湖长制,探索湾(滩)长制。
责任单位: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7.加强防汛防台、森林消防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人防办、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消防总队、浙江海事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陈伟俊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统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涉企证照由工商部门通办。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2.制定实施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标准,启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完成100个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3.制定实施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启动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
4.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完成100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启动100个重点污染地块和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海事局
5.实施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和商品交易市场转型提升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6.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支持湖州、衢州、丽水等市打造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政府
7.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让群众吃得放心。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8.更加注重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购房行为,纾缓热点城市住房市场潜在的价格上涨压力。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高租赁住房供地比例。开工建设棚改安置住房29、2万套、建成19、5万套。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物价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建设300家城乡放心农贸市场。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2.整合资源改造提升1500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打造500家名特优食品作坊。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海洋与渔业局
3.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
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新建、改扩建200所幼儿园,撤并一批薄弱幼儿园,全面整治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妇联三、深入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推进轨道交通建设500公里,新增停车位10万个,5000辆公交车增设移动支付功能,新建绿道1000公里。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治堵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深入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500公里,新增停车位10万个,5000辆公交车增设移动支付功能,新建绿道1000公里。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治堵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加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1.建设3个省级全民健身中心和30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建设100个游泳池和100个足球场。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2.建设120个中小学笼式足球场。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3.建成20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建设厅
4.实施1100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五、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在20个县(市、区)启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设区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分别达到80%、50%以上,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省“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建成300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50%以上的城乡社区。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新增屋顶光伏发电新增屋顶光伏装机100万千瓦,其中家庭屋顶光伏15万户、装机容量30万千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八、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万家以上,广泛推行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全省1万家企业主动作出高于或优于法律规定的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邮政管理局
九、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
十、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农村厕所改造50000座,新建、改扩建景区厕所2000座。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