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存在对群众反映问题推诿扯皮、慢作为问题

一、问题情况

2020年12月20日,永康市群众在“浙里督”平台反映永康至武义的县道“双舟线”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解决。12月21日,永康市交通运输局答复:“不属于我局职能,建议转至交警”;12月24日,永康市公安局答复:“经了解,对于您希望双舟线增加交通设施应由公路部门负责,您可向公路部门反映办理”。2021年1月15日,督查组实地核查发现,该公路道路两侧无安全防护设施,路基与居民房屋安全距离较短,道路全程无红绿灯、无测速仪,仅有少量限速标牌和斑马线,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永康市相关政府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不重视,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慢作为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5日约谈永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并于4月2日印发通报,对永康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二、整改情况

永康市迅速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成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安装。累计投入230万元对双舟线重点路段、路口安装限速标志、警示标志、爆闪灯、减速震荡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全线开展限速40码移动测速。

二是全面开展沿线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微信、钉钉等手段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两站两员”机制,每天安排四名交通安全志愿者,适时指挥交通,及时劝导群众。全面发动主要道路沿线的老年协会、妇联等组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并向沿线群众发放反光背心1000余件。

三是全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监管“两客一危”“两外货车”等重点车辆,深入推进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大力开展“路口革命”,“点穴式”整改重点隐患点,持续清理“马路市场”,累计摸排整改隐患点6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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