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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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视良渚申遗工作,多次对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曾两次到良渚调研,指出:“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把它保护好。”2016年,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保护研究传承利用和申遗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省政府把良渚遗址保护申遗列入《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葛慧君主席、朱国贤部长、周江勇书记、成岳冲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调研、指示。 自1936年良渚遗址被发现至今83年,浙江四代考古工作者矢志不渝,一张蓝图绘到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发现和研究成果。今年7月6日,良渚古城遗址顺利通过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良渚申遗成功意义非常重大:一是标志着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二是为世人认识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提供了独特窗口,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阵地;三是我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良渚重要批示精神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四是体现了文化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探索;五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上了一份重要贺礼。

实施情况

  一是加强一线指导。指导成立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靠前指挥,指派省文物局一位副局长担任申遗决策小组的负责人,文物处处长定向挂职良渚管委会,现场开展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是指导推动政策出台。指导重新修订《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推动《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等系列文件的出台。 

  三是主动搞好协调服务。主动协调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等申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申遗提供法律、资金、宣传、人才等全方位保障。

  四是着力抓实遗产保护。按照“规划引导+适度拆迁+全域整治+外迁补偿”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遗址保护。期间,指导完成搬迁区拆迁清零,组织力量开展外围基础环境的优化提升,落实重要节点综合整治。 

  五是积极取得国际共识。通过各种渠道,想方设法邀请科林·伦福儒、利玛·胡贾、河野俊行等多名世界权威考古专家到良渚遗址实地考察,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论文扩大国际影响,最终取得良渚古城遗址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实证地的国际共识,为申遗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扎实做好前期准备。现场评估前,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国际迎检工作,完善迎检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进驻良渚开展模拟演练,边模拟、边推演、边整改、边完善。评估结束后,主动对接相关国际组织、专业咨询机构、国际权威专家,实时掌握申遗评估的动态进展和工作要求。针对世界遗产中心可能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前备答、充分应对,及时做好申遗文本材料的补充完善。

  七是扩大宣传教育覆盖。开展良渚考古学术研究,指导编印编写良渚文化地方教材,推进良渚文化走入课堂;通过走村入户教育引导、举办全国中学生暑期考古夏令营、遗产日、博物馆日、“小小考古家”、“小小志愿者”等形式,开展遗产知识普及教育;协调各类媒体,开展高密度、多角度的宣传推广;原创《良渚》交响乐等舞台艺术作品,走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一步提升良渚遗址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主要创新点

  一是组织体系上实现创新。指导杭州市设置规格较高、权限较大的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围绕保护管理、价值研究、宣传展示、遗产监测、文物执法等职能组建相应部门,形成“一核多堡”的组织框架体系,开创了全国大遗址保护“文物特区”的先河。

  二是工作机制上实现创新。按照“融合+叠加”的运作模式,省市县联动成立良渚遗址保护申遗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杭州市、余杭区的镇街、村社,实行任务包干、网格管理,形成梯度传导、顺畅有序的指挥和执行机制。 

  三是保护管理格局上实现创新。文物部门牵头,充分整合资源,联合城管、国土、公安等单位管理职能下沉,健全完善省、市、区、镇、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形成条抓块保的保护管理格局。

  四是经费保障模式上实现创新。探索形成四种渠道结合的保障模式:一是财政专项经费,体现政府在遗产保护上的主体责任;二是指导余杭区委、区政府开创性建立土地出让金反哺文物保护机制,将良渚新城范围内土地出让总收入的10%用于反哺良渚遗址保护。三是市场配置,引入市场主体参与良渚遗址保护;四是社会捐助,引导有社会责任意识的大型企业资助遗产保护事业。 

  五是安置政策上实现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确立“区别对待、迁留适宜”的安置政策。叠压在遗址本体上、危及遗址安全的农居、家企业,通过以地换地、异地转移的方式有序外迁;对于一般保护区的农居,进行引导和整治,通过协调建筑风格、控制建筑高度,美化村容村貌。 

  六是补偿激励方式上实现创新。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指导杭州市和余杭区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多万元,对因文物保护受到损失的农民、村集体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开展遗址区内村社文物保护工作实绩考核,采取“以奖代补”、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遗址所在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增强原住民保护遗址、支持申遗的自觉性。 

  七是宣传推广手段上实现创新。搭建“一展一会一营一教材”的四个宣传教育平台,“一展”是指良渚文明展,“一会”是指中华玉文化中心年会,“一营”是指由良渚博物院和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面向全国中学生每年举办的考古夏令营,“一教材”是指良渚文化进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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