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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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今年5月上旬,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浙江省调研时,要求浙江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进行先行先试,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和天然优势,聚焦基层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纠纷调处,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实施情况

  5月13日,省司法厅联合省信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通知》,确定5月14日至5月31日在杭州、温州、绍兴、安吉、嘉善、义乌等6个市(县)开展先行先试。6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同志作动员部署,省两办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和实现“无信访积案县(市、区)”目标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铺开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期间,省司法厅三次召开视频汇报分析会或现场推进会;成立11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赴各地开展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同时,建立工作进展周通报、统计数据半月报制度,编发工作专报25期,新媒体专题报道典型案例500余篇。全省司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共动员3.2万个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17万件,受理16.9万件,调解成功16.7万件,成功率98.9%。其中,动员9336名调解员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累计调处信访纠纷8143件,调处成功6442件,其中信访积案421件。

主要创新点

以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带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转型升级。

一、组织创新。

  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设立访调联系点,在县级信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乡镇(街道)“访调对接”工作室880个、联调中心665个,推进信访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出台《关于加强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的意见》,推动矛盾纠纷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多渠道化解。

二、调解队伍创新。

  出台《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全省共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2万余名。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培训的通知》,开展专题培训150余期,培训1.3万余人次。落实《浙江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评定11名省特级人民调解员。

三、工作机制创新。

  全面推广“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分析,科学预警社会风险热点。建立律师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定期坐诊”制度,推动法律顾问与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结对全覆盖。印发《关于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将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企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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