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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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2017年底,浙江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08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1.77%,超过98%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居住熟悉的小区、保持原有的社交,这种居家养老方式为老年人所喜爱,又有助于减轻政府压力,但是需要依托社区和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近年来,我省先后建设2.36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覆盖一半以上城乡社区的助餐服务等,居家老年人获得感显著增强。面对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四化叠加”的严峻形势,增加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日益迫切,又面临不少困难。在社区一级提供专业服务,存在刚需人数少、运营成本高、资金效益低、持续运营难等问题;在县(区)一级提供,又远离服务对象、难以有效供给覆盖。这些问题不足,也是其他省(区、市)共性的难题。我省老龄化程度高居全国第六,经济总量与人均居全国第四,养老服务全国领先(今年4月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有必要就居家养老专业服务进行探索创新。为此,我厅经过多方调研,认真学习国内外经验,决定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

实施情况

通过一年努力,已建成330个。

一、工作推进项目化。

  “建设300个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入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乡镇数量,下达11个市建设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具体乡镇,明确时间表和完成时限。每个项目由省财政补助建设资金30万元、运营经费10万元。

二、服务功能标准化。

  下发文件,强调重在提供专业服务,即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与心理疏导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考虑地区差异,11个市城区应具备六项功能,其他地区可先具备前四项。制定《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规范(试行)》,明确每个功能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收费方式。

三、机构运营专业化。

  规定由政府出资建设、配置设备,由专业服务机构运营。我厅搭建平台,邀请专业机构介绍展示,供市县对接。一般在建设之初即招投标确定运营机构,财政根据运营考核结果下达每年补助经费。

四、监督检查常态化。

  6月、7月、8月三次召开项目推进会。9月专门通报,讲问题,指不足。王剑侯厅长每到一地,必看必问进展。将项目进展输入“全省民生实事智慧督查系统”,实行“智慧督查”。

主要创新点

项目实施过程实现了供给内容、供给主体、供给体系创新。

一、以需求为导向,实现供给内容创新。

  社区照料中心,该项目将服务的目标人群确定为有刚性长期照护需求的失能半失能及高龄老人,以此设计六大功能,区别于社区级照料中心。如针对因肢体、智力等轻、中度损伤以及急慢性疾病和老龄化带来的功能障碍康复护理服务,针对长期照料老人家庭的喘息服务,针对失能、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人员的培训服务。

二、以专业为标准,实现供给主体创新。

  养老服务个性化多元化,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存在不专业、不经济的问题。项目由政府投资、专业机构运营,既承担了政府责任,又体现了专业的事情交专业的人员干的理念,解决了以往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两张皮”现象。省内知名的养老服务企业如万科、蓝城、金色年华,省外的知名养老服务品牌,如上海“福苑”、重庆“百龄帮”等均因此进入我省居家养老服务领域。

三、以集成为目标,实现供给体系创新。

  依托专业机构,形成一批养老服务综合体。乡镇(街道)级提供专业服务,社区级提供一般性服务,错位发展、相互补充,初步形成专业服务与一般服务相结合,收费服务与免费服务相补充,机构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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