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浙江省政府 2020年07月01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抓落实“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完善责任机制,健全政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7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已全面完成。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建设300家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印发《2018年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浙江省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行动实施意见》,与各市签订责任状。全年共建成放心农贸市场355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8.3%。

(二)整合资源改造提升1500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印发《浙江省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方案》和《浙江省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标准》。召开全省现场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全年共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603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9%。


(三)打造500家名特优食品作坊。印发《2018年浙江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和《2018年浙江省名特优食品作坊建设工作方案》,鼓励传统食品作坊做大做精。全年共打造621家名特优食品作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2%。

(四)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召开全省工作培训班,印发《“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作方案》。全年有21个县(市、区)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所有涉农县(市、区)均已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一)新建、改扩建200所幼儿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机制,召开现场推进会,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全年新建、改扩建219所幼儿园,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5%。

(二)撤并一批薄弱幼儿园。召开项目推进会,印发《浙江省薄弱幼儿园提升标准》和《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全年共撤并170所薄弱幼儿园,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1.4%。

(三)全面整治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召开项目推进会,多次实地督查调研项目进展情况。全年共整治54所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三、深入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

(一)推进轨道交通建设500公里。编制下达2018年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大力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轨道交通投资。全年共推进轨道交通建设514.5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9%。

(二)新增停车位10万个。加强停车诱导系统开发建设,创新性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增加停车位。全年全省主城区共新增停车位139397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9.4%。

(三)新增5000辆公交车增设移动支付功能。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城市公交移动支付技术应用的通知》,鼓励蚂蚁金服及其生态合作伙伴为公交移动支付提供相关支持。全年共新增24152辆公交车增设移动支付功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83%。

(四)新建绿道1000公里。召开全省绿道网建设工作现场会,建立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开展第二届“浙江最美绿道”评选活动,在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全年共新建绿道1286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8.6%。

四、加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一)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游泳池、足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小康体育村升级情况。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项目、建设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全年共建成5个省级全民健身中心,36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和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105个游泳池,117个足球场,20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1101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6.7%、120%、105%、117%、100.5%和100.1%。

(二)建设120个中小学笼式足球场。召开工作推进例会和现场推进会,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全年共建成133个中小学笼式足球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8%。

五、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围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打好垃圾治理“组合拳”。全年21个县(市、区)垃圾分类系统基本建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全省设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以及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1.6%、33.02%、81.2%和100%,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110.1%、101.5%和101%。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步走”实施方案,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全省设区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1%、32.05%、82.29%和99.22%,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106.8%、102.9%和100.2%。

六、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一)建成300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印发《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规范(试行)》,明确城应具备的服务功能,指导各地做好运行管理。全年共建成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333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

(二)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50%以上的城乡社区。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助餐配送餐服务扩面工作的通知》,确定六种助餐、配送餐服务保障模式,重点解决高龄、孤寡、独居、空巢等家庭做饭困难的老人就餐问题。全年老年配送餐覆盖社区达到12103个,覆盖全省52.6%的城乡社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2%。

七、新增屋顶光伏发电。

新增屋顶光伏装机100万千瓦,其中,家庭屋顶光伏15万户,家庭屋顶装机容量30万千瓦。印发《家庭屋顶光伏电源接入电网技术规范》和《家庭屋顶光伏服务指南》等文件,明确技术规范和核验标准。全年新增屋顶光伏装机267.3万千瓦,新增家庭屋顶光伏19.56万户,新增家庭屋顶光伏装机容量66.38万千瓦,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67.3%、130.4%和221.3%。

八、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一)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万家以上。修订《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等制度。召开全省现场会、推进会,与各设区市签订目标责任状。全年共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5609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6.1%。

(二)全省1万家企业主动作出高于或优于法律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在全国率先制定公布《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推行无理由退货;根据普查回访和交叉回访结果及时公布撤销或更新名单。全年线上线下新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14143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1.4%。

九、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印发《2018年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浙江省文化礼堂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2年)》。举办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骨干培训班,开展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五星级农村文化礼堂、“最美文化礼堂人”评定。全年共建成农村文化礼堂3143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8%。

十、全面推进“厕所革命”。

(一)完成农村厕所改造50000座。印发《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召开全省现场推进会,要求各地按照“一厕一档一表一案”原则,建立并落实《全省农村公厕改造作战图》。全年共完成农村公厕改造52861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7%。

(二)新建、改扩建景区厕所2000座。印发《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卫生厕所”健康知识宣传。全年新建、改扩建景区厕所2278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