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洞头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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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污染、滨海湿地缩减、自然岸线减少、海岛岛体受损……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严峻。2016年,以“蓝色海湾”为名,国家开始大力整治修复海洋生态,范围以海湾为重点,拓展至其毗邻海域和其他受损区域。同年,温州成为全国首批18个“蓝色海湾”试点城市之一。

3年后,洞头生态廊道呈现“海上花园”美景,昔日脏乱的洞头东岙沙滩成了“网红”之地。5月23日,来自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全国十余个省市的相关人员和30多位专家学者一起相约洞头,调研汲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洞头经验”。

 

一、资源变资产 “靠海吃海”不能竭泽而渔

洞头地处浙南沿海、瓯江口外,是一个海岛县,拥有302个岛屿,天然条件优越。曾经,“重发展,轻环境”的做法使当地的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村里人随意挖沙滩上的沙子盖房,导致沙滩上乱石裸露。木船靠到上面,潮水一退就损坏了。”洞头东岙村一位村民说,没有沙子的沙滩,对海浪的防御作用大打折扣,台风来袭,村民会受到更大威胁。

2016年,洞头开始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累计完成清淤160万立方米、沙砾滩修复10万平方米、海洋生态廊道岸线修复18公里。2018年,洞头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明显好转,一类、二类水质增加27.3%,劣四类水质减少27.1%。

如今的东岙村,沙滩上沙细、浪缓、水清,村子里道路规整,植被丰茂,环境整洁。

一直在外经商的村民颜峥嵘因为家乡环境变美了,便回村做起了民宿生意。“我以前在外都说自己是温州人,现在说‘我是洞头人’。”颜峥嵘感觉很自豪。

“蓝色海湾”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给东岙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目前,整个“蓝色海湾”整治区域的民宿已有151家,占洞头区的61.63%,户均年收入10万元以上,带动了千余名渔民农民创业就业。

筑巢引凤栖,花开蝶自来。洞头的绿水青山带来了诸多商机。目前,洞头已接洽了来自中青旅、太平洋建设集团等的客商60余批,成功签约7个项目,总投资额350亿元。

洞头区委书记王蛟虎说:“宁愿经济发展得慢一点,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现在,洞头的旅游业获得了快速发展,游客数量每年递增20%。”

二、创新机制 引入社会资本 “谁修复 谁受益”

说起“洞头经验”,或许有人会想:洞头治理生态环境,既有国家的政策、资金支持,又有温州良好的经济基础,各地有各地的情况,只能因地制宜,不能照搬照抄。洞头人说,因地制宜没错,洞头的经验,不只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现象,而且有如何完成这个转变的隐性变化。换句话说,就是创新机制,换个方式“靠海吃海”。

东沙渔港是洞头避风性能最好的渔港,每天可进出渔船近百艘。然而几年前,这里垃圾漂浮、淤泥堵塞,渔船已无法进出港。

转机发生在2016年9月,东沙渔港启动了“渔港设施物业化管理”模式: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渔港内的非执法管理工作交给具备资质的社会企业完成。

如今,“渔港设施物业化管理”模式已运行近3年,在执法人员、资源不变的情况下,管理更加有序、港区更加清洁。

“渔港设施物业化管理”是“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的一个子项目,它的成功实践,启发了当地管理者。

在洞头区长林霞看来,洞头成功完成“蓝色海湾”整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开辟了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修复的新路径。“我们把‘蓝色海湾’整治与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创建紧密结合,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方式,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修复新模式。”

林霞还介绍了几个案例:东沙渔港边的人工沙滩,由浅水湾项目业主投资建设,兼顾酒店配套与生态功能;东岙沙滩修复后,区里将其后续的管养交给了东岙村集体,由村里通过经营平衡管理开支。

“这些做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让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既能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又可以利用开发成果反哺生态环境,可谓一举多得。”林霞说。

三、建立标准 整治效果有了量化和评价指标

在东岙沙滩上,经常出现一个人的身影。他与村民、游客不同,别人都在亲海休闲,他却总盯着一个电子显示屏。他叫李昌达,是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电子屏上显示的是“温州东岙蓝色海湾指数”,包括游客人数、沙滩游乐指数、廊道观光指数等信息。

洞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评价指数体系研究,李昌达参与了全过程。不久前,《“蓝色海湾指数”评估技术指南》通过了中国太平洋学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得到高度肯定。专家称其为国内海洋生态修复领域的创新性成果,可用于“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效果评估。

“‘蓝色海湾指数’评估,能直观反映海湾生态状况、资源潜力及工程修复治理成效。”李昌达告诉记者,这可推动我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评价的标准化,指导项目管理及验收,为客观评价“蓝色海湾”整治效果提供参考依据。

除此,洞头还设立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户,每年用于生态专项的经费不少于800万元;将生态红线理念用于海域管理,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635.7平方公里,占洞头管辖海域的23.5%;建立了“湾(滩)长”制,将排污入海口监管、岸线整治修复、近岸养殖管理等任务压实到街道(乡、镇),增强基层的管海能力。

今年,洞头又入围国家第二批“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计划工期两年半,主要实施海岸带、滨海湿地和海岛海域生态修复工程,重点突出“破堤通海、生态海堤、十里湿地、退养还海”。又一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吹响了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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