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刚刚国务院点名洞头区 ppp项目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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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国办发〔2018〕28号文下发,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温州市洞头区榜上有名,被列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县(市、区、旗)名单。根据此次公布的通报文件要求,一是 2018年对上述市、县(市、区、旗)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项目奖励800万元。二是对上述市、县(市、区、旗)在2019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近年来洞头区抓抢PPP合作模式机遇,自2015年底签约首个PPP项目以来,目前已累计签约南片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社会民生工程,城北、城南及霓屿污水处理厂工程,大门环岛公路工程等7个项目,总投资额达4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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