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法院诉源管理制度改革实现收案大幅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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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一是构建诉源治理整体框架。

强化政策引领,推动党政机关将普通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综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办法,实行季度通报排名,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研究出台诉调衔接案件诉讼费收费办法,强化诉讼费用激励功能,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强化机制保障,完善“1+X+N”多元解纷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统战部门及行业特色调解组织联系,邀请退休法官、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参与诉前调解。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属地性强的依靠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强的依靠行业调解组织,重大敏感案件依靠基层党政力量,确实无法化解的,经法院诉讼调解或裁判化解。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诉前引导调解案件68006件,调解成功56668件,诉前化解率从6.1%提升到30.2%。


强化平台整合,线上线下结合,线上推广odr平台,成功调解案件6万余件,成功率为88.2%,线下构建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框架,其中黄岩法院推动建立区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进驻,统一引导、分流纠纷,形成矛盾纠纷社会治理大格局的“黄岩做法”,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的批示肯定。


二是实现纠纷分层过滤解决。

阻却基层纠纷成诉,全市基层法庭积极学习“龙山经验”,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坚持指导    前移、调解前移,将大量琐细、有可能进入法院的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1-6月全市法院20家   法庭中有19家的收案数呈下降态势,特别是椒江椒北法庭的收案数同比下降47.5%。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党委政府设立区域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构建“一站式受理、多部门对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新模式,比如椒江法院借助区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中心进行诉前分流,1-6月该院诉前分流案件2873件,占民商事收案总数的65.4%,调解成功2296件,调解成功率为79.9%。


推进诉前精准分流,梳理“占案件总量比例高、占新增案件比例高”案由,有效分流民间借贷和离婚案件。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共筛选认定759名职业放贷人,对高利民间借贷案件在立案前实行引导分流调解,并增加高利出借人在协助送达和财产调查上的诉讼义务,促使高利出借人依法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机制,与税务机关建立职业放贷人利息税征收机制,截至今年7月底,台州全市法院共对职业放贷人就高额利息补征个人所得税13.7万元。出台《关于离婚纠纷诉前分流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诉前“冷静期”制度,对离婚案件实行诉前调解前置程序。1-6月全市法院这两类案件收案数分别下降46.4%、19.8%。


三是注重诉讼内纠纷源头治理。

夯实诚信诉讼体系。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案件专项行动,防止因恶意诉讼增加案件数。严把立案关口,立案阶段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若书》,并就虚假诉讼法律风险进行诉前释明。探索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预防因当事人不诚信申报行为引发的衍生诉讼。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当地信访局、行政复议局出台实施意见,规制行政滥诉案件。建立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工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套路贷”等行为打击力度。1-6月全市法院摸排发现涉虚假诉讼、涉“套路贷”线索362条、75条,向公安移送案件225件,拘留、罚款62人。


强化示范诉讼运用。探索运用示范诉讼化解涉众型纠纷,待示范诉讼案件调解方案确定或审结后,再以示范案件作为其他同类案件及潜在纠纷的诉讼调解、自行和解、诉讼外调解及司法裁判处理参照依据,通过个案示范效应带动同类批量纠纷平和化解。截至目前共化解涉众型案件500余件,引导2000余名同类纠纷当事人参照示范诉讼结果自行和解或接受调解。


加强执行惩戒威慑。加大对执行联网式查控和高压惩戒宣传力度,强化执行威慑,提高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主动性,源头控制执行案件量。出台《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提升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的若干意见》,强化立审执兼顾,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1-6月全市法院执行收案数同比下降19.1%。


 制度突破价值


(1)职业放贷、高利放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以及衍生的黑恶犯罪行为,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台州法院司法实践。职业放贷人制度的推行,对非法融资和非正常融资产生良性的挤出效应,民间借贷乱象得到根本性遏制,区域民间融资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也大大缓解了法院的人案矛盾。


(2)将普通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综治考核体系,大大调动了地方党委政府参与诉源治理的积极性。


(3)依托“全科网格”是台州法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的一个有力抓手,法院通过智慧法院等技术手段,实现与“全科网格”的无缝对接,实现司法服务的全覆盖。


实施效果


(1)相关工作在省委改革办(省跑改办)《领跑者》第25期刊发,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的批示肯定。


(2)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1.7%,为近10年来同比首次负增长。今年1-6月,全市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17.5%,系全省收案降幅最大地区,特别是追索劳动报酬、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的收案降幅分别高达63.8%、46.4%、41.7%。


复制推广情况


(1)2018年11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发布会议纪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人的诉讼行为。


(2)2019年7月,省高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人的诉讼行为,落实税收征管,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3)2019年7月,省高院在台州召开中院院长会议,专题介绍台州经验,并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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