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发展理念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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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单位: 省水利厅
  • 项目概述: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讲话明确提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这为浙江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项目背景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讲话明确提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这为浙江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浙江地处江南,虽然降雨丰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季节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并存,人均水资源只有1700立方米,仅为全世界人均水平的25%,全国人均水平的80%,在建设“美丽浙江”、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大背景下,更需要在科学的治水理论指导下,强化水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期盼。 浙江水利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积极探索实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节水优先”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按照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以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反向倒逼水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施情况

2019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期治水思路五周年,时间节点重要,对推进全省科学治水意义重大。五年来,我省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持续创新改革和总结提升,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具有浙江特色的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

 一是建立了宏观、中观与微观相结合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宏观上,将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和流域水量分配有机结合,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中观方面,将各类产业平台的用水总量和效率管控与“最多跑一次”、“亩均论英雄”改革结合,核定产业平台的水资源双控指标和项目准入水效标准,推行项目取水许可备案制审批管理,实行节水信用管理和水效排名制度,实现了“放、管、服”改革目标;微观方面,以落实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为重点,建立了覆盖全社会各行业的省、市两级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实行严格的计划用水制度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将取用水监督与节水诊断服务有机结合,促进企业节水增效。 

二是建立了协调有力、监管严格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体系。健全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高位谋划、协同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打好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组合拳,有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取用水监管专项行动、流域及水电站生态流量管控、县域水资源承载力监测评价、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全方位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建设。 

三是建立了层次多元、保障有力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政策体系。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研究差别化费率、税率政策制度,有序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年度目标控制和评估通报制度,将万元GDP用水量指标纳入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对纳入第一批公布名录的坐便器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建立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将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建设项目。推进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以县域为单位,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四体系一平台”,建立县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目标体系、规范和加强取用水管理的工作体系、河湖水生态调度运行体系、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预警决策体系以及智慧管水数字化平台。在全国率先试点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改革,进一步提升“三服务”能力与水平。 

四是建立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党委政府水资源双控目标责任制,将节水主要绩效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及高质量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主要创新点

(1)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构建了由四个体系(即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组成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在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 

(2)建立了多层次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从流域、区域(行政区)、区块(产业平台)和建设项目建立起多层次的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体系,从时间尺度上建立起远期(2030年)、近期(2020年)和年度控制目标,建立更加严谨的目标控制体系,在全国属于首创。 

(3)创新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 ”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改革,强化区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承诺备案制,强化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节水信用管理、与“亩均论英雄改革”协同,在全国属于首创。 

(4)实施电子证照改革。开展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改革,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印章,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替代纸质取水许可证印发,提高审批管理效能。本项工作为全国领先,全国第一本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落户我省。

(5)县域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印发《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县域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四体系一平台”(水资源管理双控指标体系、取用水管理工作体系、水资源科学配置体系、水源安全保障体系和智慧管水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县域水资源强监管体系,涵盖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与调度等全链条宏观层面,以及取用水户取、用、耗、排等全过程微观层面。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6)国家级节水示范创新。以金华市为示范区,开展南方丰水地区生活节水和生活污水再生回用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应用,着力形成具有南方丰水地区特点的城市和农村综合节水模式,研究和创新城镇生活节水的激励政策及市场化运维政策。该试点为全国率先开展试点之一。 

(7)行业节水树标杆。大力推进全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工作。省水利厅率先示范编制实施方案,实施了完善计量体系、建设监控平台、科学利用非常规水等节水七大行动,并于2019年12月4日高分通过水利部太湖局的全面验收。 

(8)市场机制促节水。创新市场投资模式,以高校和城市公共供水单位为重点,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采用固定投资回报型、节水效果保证型等模式,2019年全省共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项目7个,项目完成后预计实现综合节水率20%—30%。为全国开展合同节水工作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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