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治”结合提升行动 打造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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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 项目概述: 我省作为经济先发地区,较早面临群众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凸现、思想道德滑坡等问题。
  • 实施时间: 2013年01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背景

  我省作为经济先发地区,较早面临群众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凸现、思想道德滑坡等问题。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干部队伍老化,领导作用不能有效发挥;一些地方村民自治功能虚化,监督机制缺失,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侵占村级集体资产等贪腐现象;一些地方群众法治意识淡化,社会矛盾显化激化,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甚至出现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现象;一些地方道德水平退化,不敬不孝、大操大办、攀比铺张、迷信活动等不良风气依然存在,这些都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以自治法治德治结合为抓手,实施 “三治结合”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打造全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

实施情况

    第一阶段:萌发准备阶段(2003-2012年)。习近平同志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对乡村治理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系统提出了“以发展强村”“靠建设美村”“抓反哺富村”“促改革活村”“讲文明兴村”“建法治安村”“强班子带村”等一系列重要理念,为加强乡村治理提供了思想指引和理论基础,武义县2004年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象山县2007年试行“村民说事”等探索为推进“三治”结合打造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样本。 

  第二阶段:探索实践阶段(2013-2015年)。党的十八大以后,在习近平关于乡村治理重要论述指引下,桐乡市针对自治弱化、法治淡化、德治虚化状况,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在高桥镇率先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2013年10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省委提出总结“三治”经验。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16-2019年)。从2015年开始,我省在全省面上推广“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2017年6月,中央农办调研组到浙江调研“三农”工作,系统总结了“三治”结合经验。2017年10月,浙江“三治”结合经验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强调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4月,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而提出实现万村善治示范,打造全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2018年,省农办部署实施万村善治示范工程,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省认定1万个善治示范村,2018年首批认定2003个善治示范村。 2019年,我省“三治”结合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5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桐乡“三治融合”、象山“村民说事”、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榜上有名。6月,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象山召开,胡春华副总理在会上充分肯定浙江在党组织领导下推进“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要求加快在全国各地普及推广,郑栅洁副书记在会上介绍浙江经验。6月上旬,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省农办参与了文件起草工作,我省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说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枫桥”经验、小微权力监督等做法写入文件。6月底,中央农办等六部委部署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县和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我省共有10个县、6个镇和61个村入选创建名单,示范县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第四阶段:全面深化阶段(2019年之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围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省农办、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浙江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未来三年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具体化的工作举措,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加强农村德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目标是到2022年率先建成全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

主要创新点

  1.创新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制。全面开展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重要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开展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全面实施“头雁工程”,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带动力。开展“万场党课到基层”“走村不落户、户户见干部”和“三服务”系列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群众服务力。 

  2.创新乡村有效治理物质保障机制。以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为抓手,着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乡村有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2017年开始部署实施消除薄弱村三年行动,到2018年底,全省6920个省定薄弱村中已有6171个村实现“消薄”,今年底将全面完成“消薄”任务。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了确权到人(户),消除了因权属不清产生矛盾的隐患。全面发展乡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3.创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推进协商民主,推广象山县“村民说事”等经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协商格局。推进协同治理,大力培育调解组织、志愿者队伍、爱心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现基层治理“四平台”全省乡镇全覆盖。 

  4.创新管护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推进网格管村,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打造集成社会治理各项功能的全科网格。推进平安护村,深入开展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解决农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推进阳光理村,推广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小微权力阳光规范运行机制,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推进清廉正村,提升“后陈经验”,建设清廉村居。

  5.创新“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以自治增活力,推广村民说事、“五议两公开”、村民票决制等民主形式,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以法治强保障,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以德治扬正气,弘扬“最美”精神、倡导家规家教,修订村规民约,整治婚丧礼俗歪风,弘扬良好风气。

  6.创新数字驱动的乡村治理手段。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加快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和乡村智慧治理平台建设,编制全省办事网点电子地图,实现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10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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