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

    • 部门改革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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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 项目概述: 该项目通过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管理效能,以最经济的手段,花最少的时间,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管住最关键的环节,有效解决了解决环评编制时间长、收费高等问题。
  • 实施时间: 2017年06月01日——2018年10月31日

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也提出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环评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的重要一环,环评编制时间长、费用高是全国环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省不断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出台四批不纳入环评审批目录、对除重污染项目以外污染物不增加的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环评审批时间大幅压缩,审批效率大幅提高,但仍有企业反映环评是影响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的重要因素。为加快解决环评编制时间长、收费高等问题,我省在全国首次创新提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通过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管理效能,以最经济的手段,花最少的时间,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管住最关键的环节,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情况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2017年6月29日,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省级特色小镇等特定区域全面推行改革。为加快改革落地生根,我厅建立了“地区实施,环保部门强化督促指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召开全省视频会全面部署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出台落实改革要求加强环评管理、加强全省统一的环境标准管理、规划环评编制技术要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配套文件,明确改革推进相关要求、可操作性措施和技术支撑;将改革纳入省对市美丽浙江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改革推进责任;分赴11个市实地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实施改革进展情况定期报送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加快改革进度;通过举办培训、现场指导、政策解读,加大改革政策宣贯力度,提高各地改革推进水平和改革执行力。截至10月底,全省已实施改革的区域共236个,其中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132个,省级特色小镇104个。改革区域内约70%的环评报告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环评报告书和报告表编制时间平均缩减65%和72%,编制费用平均降低55%。

主要创新点

此项改革在高质量编制区域规划环评、制定区域统一的环境标准和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基础上,推出六项改革举措:一是在现有四批豁免审批目录的基础上,明确改革区域内国家环评名录外的项目无需履行环评手续。二是对环境影响轻微的登记表项目,实行网上在线备案。三是降低环评类别,对负面清单外符合环境标准的项目,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报告表简化为登记表。四是取消环境应急预案、总量削减替代、危废处置和废水纳管协议等环评前置材料,改由企业承诺落实。五是将负面清单外报告表简化为登记表的项目、不新增污染物的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备案管理。六是取消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同时,通过将石化、化工、医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污染、高风险项目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进行严格审批管理,制定出台改革配套文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等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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